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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

时间:2017-9-11  来源:未知
——新三板系列分析文章之二百二十三

 
本文刊登在2017年9月11日中国基金报,为啃哥张驰在中国基金报的新三板专栏文章。在此转载。

2017年9月6日,股转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的公告。明确推出新的指引,之前明确作废。

新的指引共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包括: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2、业务明确,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5、主板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其他。

啃哥认为,上述六点,对市场影响最大的是第二点,该文件明确,公司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00 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 1000 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3000 万元的除外。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 500 万元。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

也就是说,2016年3月份传出的,新三板挂牌提高门槛,之前只是口头监管要求提高,这次是正式通过文件进行了明确。

其中,两个会计年度每年都必须有收入记录,而且不能是偶发的,必须是持续的。这样要求,就是避免个别企业买一个存续期限长但是没有业务的公司去挂牌新三板,再装入其他业务,人为凑满二年要求的情况。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收入不少于1000万;如果是亏损类的研发公司,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这样避免了规模太小,或者太早期的企业挂牌。有利于新三板企业的平稳。不希望出现今天新三板挂牌,明天就破产倒闭的极端情况。

但是,啃哥在文件中寻找之前口头传了很久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收入利润不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是很遗憾没有找到。从2016年开始,据说券商推荐挂牌新三板,都在执行收入利润不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是什么是行业平均水平,由券商自己确定。啃哥推测,应该是由于很难量化行业平均,所以这一点无法写入,但是,其实操作层面已经正在进行。

这个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在政策层面,正式提高新三板挂牌门槛。之前的口头要求目前变成了明确书面要求。对于规范市场,以及券商的推荐挂牌,更加具有指导意义。券商操作层面的底线一般都是监管机构要求的2到3倍。所以,之前传了很久的新三板挂牌提高门槛,就在这个制度的推出,正式落地。

啃哥想说,这个制度很可能是新三板政策的分水岭。过去2年左右,新三板一直在出台规范市场的各种制度,从大股东占用资金,到监管问询函,到严格信息披露,到最后挂牌提高门槛。能够想到的规范制度基本已经推出完成。

规范之后,就是市场刺激。打扫干净屋子再迎客人。恰逢十九大前后,这个制度的推出,显然意义深远,似乎意味着降低投资者门槛,推出精选层,引入公募基金,推出竞价交易,已经不太遥远。

那么,是不是应该考虑提前布局,等待后续的收割呢?一旦市场起来,那么,就是机会过去的时候。
 
 

啃哥张驰
2017年9月10日
啃哥张驰于北京